“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”技术交易补助申报流程及要求
发布日期:2021/06/08
根据《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补助管理办法》(赣科规字〔2021〕2号)规定,技术交易补助常年接受网上申报,定期审核,集中分批给予拨付。为方便技术交易各方理解政策和交易操作,现将有关交易及补助流程和申报要求说明如下:
一、技术交易及补助流程图:
(一)转让方、受让方流程
(二)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流程
(三)拍卖(竞价)交易流程
(四)技术经纪人培训机构流程
(五)技术交易补助审核流程
二、申报对象
科技成果转让方、受让方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及技术经纪人培训机构。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;
(二)技术交易包括通过“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”完成的线上交易和利用“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”服务平台促成的拍卖(竞价)交易,交易成果须在省内落地转化;
(三)技术交易须通过“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”服务平台完成科技成果(或需求)在线发布、在线洽谈、在线签约等流程,并签订纸质技术合同(签订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);
(四)交易内容属于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许可、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,技术合同须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;
(五)涉及知识产权转让的,须取得相关权属变更文件;涉及技术境外进出口的,须取得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证明材料;
(六)法定资质机构开展的建筑工程勘察、设计、安装、监理以及产品常规性检验、检测、认证、分析、测试等交易合同;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技术、软件等交易合同;科技成果作价投资(入股)且尚未变现的交易合同;上下级公司之间百分之百控股的关联交易合同,均不属于补助范畴;
(七)申报单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;
(八)已获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。
四、补助标准
(一)转让方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.5%进行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;同一单位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;
(二)受让方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.5%进行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;技术拍卖(竞价)交易受让方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%进行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;同一单位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
(三)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促成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%进行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;同一机构每一年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;
(四)江西省“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”按照实际培训合格技术经纪人员数量,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。
五、申报材料
实行网上申报,登录“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”(http://cgjy.jxstc.gov.cn/),进入系统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材料的扫描件,相关材料要求如下:
(一)技术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,应提供:
1.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;
2.技术交易合同、支付到账凭证、交易发票;
3.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及登记信息表;
4.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相关证明、台账及票据,以及其它佐证材料;
5.拍卖(竞价)交易的,成交双方还须提供技术拍卖(竞价)成交确认书。
(二)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应提供:
1.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;
2.技术交易中介服务合同、收费发票或中介服务收益相关凭证,以及其它佐证材料。
(三)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应提供:
1.技术经纪人培训补助申请表;
2.培训通知、培训大纲、培训现场图片;
3.培训教师名单、培训合格学员名单;
4.培训会议经费决算报告,以及开展培训班的其它佐证材料。
六、其他要求
1.未进行网上申报的项目,一律不受理。
2.获得技术交易补助的项目,须之后三个年度内,于每年12月31日前通过“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”服务平台,由技术交易的受让方如实填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情况数据。
七、联系方式
江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技术创新促进科
联系人:陈云香 联系电话:0791-86222785